公路隧道内的照明按照车辆行驶安全要求划分5段:接近段、入口段、过渡段、中间段及出口段。各国按照自己国内实际情况规定了每段的长度和亮度变化要求还根据隧道的规模、限定的行车速度及设计的车流量选择灯具和灯具布局。
有的工程项目设计时将入口段、过渡段再细分为3段来布局。也有的为使出口段照明过渡得好一些,将出口段分成渐渐变亮的两段,目的是满是视觉变化的适应性,使驾驶员能高速驾车安全地行驶在隧道内,另一方面在满足安全和亮度条件下尽量减少灯的数量和节省能源消耗。
(1)接近段
接近段不在隧道内,是隧道洞口前的延伸部分,其作用是消除“黑洞”现象,使驾驶员在洞口处能辨认障碍物,其设计长度与限定车速有关,一般在100m左右。这段的亮度是自然环境的亮度,通常为3000~6000cd/m2,其亮度将会影响过渡段和中间段的亮度。为降低隧道内部各段的亮度以节省能源,可在接近段植树或用其他方法降低这一段的亮度。
接近段的亮度决定了隧道内入口段的亮度要求,在实际取值中存在一定难度,即用哪点的亮度代表接近段的亮度。同时在隧道施工前后,洞口环境条件往往变化很大。在隧道照明设计中,可参考实测资料。以白天为例,假设隧道口环境亮度为4000dm2,允许车辆时速为80kmh,则满足***低要求的接近段的长度和亮度分别为40m和80cdm2。